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央廣網(wǎng)重慶8月29日消息(記者劉湛)重慶市旅游局28日稱,根據(jù)2017年3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676號修改公布的《旅行社條例》,以及2016年12月12日國家旅游局令第42號修改公布的《旅行社條例實施細則》,明確了領隊管理由資格準入制改為備案管理制,旅游主管部門不再對領隊從業(yè)進行行政審批。
在備案管理制下,與出境社簽訂勞動合同并通過“全國旅游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”完成換發(fā)電子導游證的導游,可登錄自己的平臺賬號上傳本人的學歷證書、語言等級證書及勞動合同的掃描件;出境社登錄“全國旅游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”使用“領隊備案管理”功能,將符合條件的導游備案為領隊;出境社取消領隊備案的,可登錄“全國旅游監(jiān)管服務平臺”使用“取消備案”功能取消領隊備案。具體事宜登錄重慶市旅游局官網(wǎng)(http://www.cqta.gov.cn),在通知公告欄目內查看《重慶市旅游局辦公室關于領隊管理工作有關事宜的通知》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