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昨日,記者從福州市名城委獲悉,為進一步加大福州市歷史文化名城保護力度,彰顯地域特色,經福州市人民政府研究確定,包括南后街174號等91處建筑“升格”為福州市第三批歷史建筑。
福州是國家歷史文化名城,有2200多年建城史,現(xiàn)已劃定了19片歷史地段和5處歷史建筑群,在這些片區(qū),保留著數(shù)百棟古厝,它們傳承著福州的歷史文脈和記憶。
覆蓋五城區(qū) 不少是地標建筑
福州市公布的第三批歷史建筑,覆蓋范圍廣,分布于鼓樓、臺江、晉安、倉山、馬尾五城區(qū)。三坊七巷歷史文化街區(qū)、朱紫坊歷史文化街區(qū)、蒼霞歷史建筑群、南公園歷史建筑群、公園路歷史建筑群、煙臺山歷史文化風貌區(qū)、鼓嶺旅游度假區(qū)、馬尾歷史風貌區(qū)等均有古厝入圍,不少古厝還是地標建筑。
其中,復園新村1-5號,經過活化利用,擁有網(wǎng)紅咖啡館,是福州文藝青年的打卡地之一。馬尾造船廠機修機裝課廠房、消防站、船體外業(yè)課倉庫、造船廠辦公樓、機裝課倉庫、甲居裝課保障組(鐵脅廠配套)等6棟建筑,是正在打造的馬尾船政文化城的重要組成部分。
在新建成的冶山公園周邊,也有三棟建筑升級為歷史建筑,分別是中山堂東廂、中山堂西廂和華僑花園。中山堂東廂、中山堂西廂和省級文保單位福州中山紀念堂,共同構筑了中山大院的民國建筑風貌。
此外,林浦歷史文化名村、螺洲歷史文化名鎮(zhèn)、陽岐歷史文化名村里,也有多座古厝入圍。
任何單位個人不得擅自拆除遷移歷史建筑
據(jù)悉,今年1月19日至26日,福州市已經對第三批歷史建筑建議名單進行了公示。
福州市名城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第三批91棟古厝,大都位于福州歷史地段中,屬于普查成果,升格前已被列為建議歷史建筑予以保護。
專家表示,被列為歷史建筑后,這些古厝應實施原址保護,任何單位或者個人不得損壞或者擅自拆除、遷移歷史建筑。因公共利益需要,確需遷移異地保護的,由市名城委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(guī)劃、文物主管部門組織專家論證異地保護方案,經市人民政府同意,報省住房和城鄉(xiāng)建設主管部門會同省文化(文物)主管部門批準。
歷史建筑實施異地保護的,建設單位應當按照基本建設程序規(guī)定,制定異地保護方案,辦理相關審批手續(xù)。建設工程涉及的歷史建筑原址保護、遷移費用,由建設單位列入建設工程預算。